成龙的两会提案(成龙人大委员?)

时间:2022-12-17 13:40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昨日(3月8日)下午,来自文艺界第26组的38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递交了一份关于“制定保护国格与民族尊严专门法”的提案。此举仿佛是在呼应当日上午王毅外长怒斥“精日”的举动。外交部部长王毅在梅地亚新闻中心

昨日(3月8日)下午,来自文艺界第26组的38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递交了一份关于“制定保护国格与民族尊严专门法”的提案。

此举仿佛是在呼应当日上午王毅外长怒斥“精日”的举动。

外交部部长王毅在梅地亚新闻中心就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有记者大声喊话:" 外长,对近来‘精日’分子不断挑衅民族底线的行为,您怎么看?" ,外长严肃地手一挥,怒斥部分 " 精日 " 分子的行径:" 中国人的败类!"

外交部部长王毅。澎湃新闻记者 赵昀 图

对于那些挑战民族底线的“精日”行为,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呼吁,屡罚屡犯是因为处罚太轻,对 " 精日 " 行径应该划明法律红线,从立法层面进行严惩。

昨日下午4时许,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贺云翱将提案以及联合签名表郑重地交给了提案组,记者看到签名中有张凯丽、郑晓龙、张光北、冯远征、成龙、吕章申、范迪安、吕逸涛等来自各领域的文艺界知名人士。 

全国政协委员在联合提案签名表上郑重签上自己的名字。

“人有人格,国有国格。公民依法享有人格尊严权,国家也同样拥有国格权,民族同样拥有民族尊严权。”贺云翱如是说。

据了解,这份提案指出,国家对于侮辱国旗、国徽及歪曲国歌这些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的行为可以根据现有法律进行制裁,但是“对于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侵犯中华民族尊严的其它犯罪行为,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宣扬日本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武士道精神的相关行为方式,或者公开侮辱民族英雄、革命先烈等,包括以文字、图片、语言、说唱、照片、影视、肢体语言等各种方式和手段,应当如何立法予以惩治?目前看还缺少确切而充分的法律根据。”

提案建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的立法体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专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与中华民族尊严保护法》,规定对侮辱、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中华民族尊严的行为,处以治安处罚,并制定《刑法修正案》,将严重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侵犯中华民族尊严、侮辱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或宣扬日本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及日本武士道精神的行为纳入刑法处罚的范畴。

全国政协委员贺云翱发起这份联合提案,图为提案最终递交前他向记者介绍签名情况。

贺云翱表示,对于‘精日寇’这样的行为,不仅仅是‘寻衅滋事’,我们需要法律层面的鉴定及处罚方式,这样才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形成正常的文化氛围。如此构成一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中华民族尊严的严格法律保护体系,以便有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格、中华民族的尊严,更为有效地打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侵犯中华民族尊严的违法犯罪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张凯丽接受采访时说:“南京大屠杀是中国人民的血泪史。怎么能够这样随意地践踏这种感情?我们应该鞭挞这种行为,这是可耻的、可笑的、也是可恨的!

全国政协委员郑晓龙表示支持通过法律惩处这种行为,他同时说道:“作为文艺界委员,我们也得反思一些抗战剧把抗战展现为一种儿戏、游戏,消解了严肃性,令人担忧。我们应该从人性的角度、从民族的角度,更深入地挖掘和创作抗日题材。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坚决支持这份提案!”全国政协委员张光北对记者说:“我演戏的时候说过的一句台词——《亮剑》中的楚云飞说,‘国家利益、民族利益高于一切’。如果我们不爱我们的国家,不爱我们的民族,那你还是中国人吗?所以我觉得要采取一些必要手段,通过立法约束他们。

3月8日下午4时许,贺云翱向提案组正式递交提案。

贺云翱特别强调,这份提案不是针对某一个人,而是意在廓清不良风气,弘扬社会正气。他反对在互联网上“以暴制暴”,他说:“要理性看待问题,而不是要对犯了错误的具体的人抓着不放。这种违反了是非观和价值观的现象,应该要在法律层面解决问题。”

“作为政协委员,我首先是一个公民。作为政协委员,我应该反映人民的要求,反映人民的心声。而且,这不仅仅是我,我们文艺26组几乎所有委员,大家都异口同声地说,‘我支持’!”递交完提案后,贺云翱对记者说:“这,是一种责任。”

NO ZUO NO DIE!

那个说“南京杀三十万太少”的人又被抓了

近来,一些 " 精日 " 分子一而再、再而三地以各种形式挑战民族底线,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愤慨,不过大快人心的是,他们已经受到应有的惩罚,有的人已是“二进宫”。

还记得前段时间在微信群中大放厥词说“南京杀三十万太少”的孟某么?他由于在400人微信群内,发布这些“精日”言论被群友举报,已经于2月2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孟某在南京大屠杀纪念碑前拍摄泄愤视频。视频截图)

没想到,行拘结束后,孟某又“作”,非但没有反思、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又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内拍摄视频,侮辱向警方举报以及批评他的网友。

结果不出所料,他又被抓了!这次被拘8日。

敢威胁举报“精日”行为的正义百姓?抓!

3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官方微博@南京玄武警方在线 发布通报称,有不法分子在网络上对举报“两名男青年身穿日军军装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留影”的网民孟某(网名“上帝之鹰_5zn”)进行人身威胁,警方于2月28日在山东滕州查获非法嫌疑人丁某(男,山东枣庄市滕州人)。3月1日,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依法对丁某予以行政拘留7日。

根据通报,经查,丁某因对孟某在网上举报唐某、宗某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拍摄二战日本军服照的行为不满,为达到威胁孟某不再举报此类事件的目的,于2月25日在其个人新浪微博发表了威胁、侮辱孟某及其家人人身安全的不法言论,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丁某威胁、侮辱孟某及其家人人身安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表示: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是宪法、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宪法、法律的保护。公安机关鼓励公民与一切违法的行为作斗争,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威胁侮辱、打击报复证人、举报人及其亲属以及伤害国家和民族感情,歪曲历史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编辑:刘曦文

综合来源:人民日报、中国青年网(ID:youthzqw)、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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