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

时间:2017-09-30 12:00来源:未知 考试资料网
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钱10100元 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钱10100元,后双方分手。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钱时发生争执。因张老太犯病,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

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钱10100元

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钱10100元,后双方分手。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钱时发生争执。因张老太犯病,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1251.43元。后张老太以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为由,拒绝偿付医药费。马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判决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1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
 
  A.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是通行的习惯法
 
  B.张老太犯病直接构成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C.法院判决时将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
 
  D.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
 
  【答案】 D
 
  【解析】选项A错误。习惯的含义很宽泛,既指个人习惯,也指社会习惯,其之所以能够成为法的非正式渊源是因为它是特定共同体的人们在长久的生产生活实践中自然而然形成的,是该共同体的人们事实上的共同情感和要求的体现,也是他们的共同理想的体现。本案中,男女双方订婚前“认大小”钱的做法仅是一种习俗,还不能形成广泛的社会认同,故不是习惯法。
 
  选项B错误。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导致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药费的直接法律事实是法院的判决而非张老太犯病。
 
  选项C错误。公正原则要求综合考虑致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多种因素,做到合理区别的对待。本案中,法院在做判决时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是基于公平原则,而非自由和效益原则。
 
  选项D正确。本案事实清楚,因此,争议的焦点并不在于事实的确认,而在于法律对该事实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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