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税网上申报系统(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

时间:2022-12-11 09:04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记者从8月10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即日起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已有序开展,2023年起,全市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将进入常态制发阶段。6月14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记者从8月10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即日起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已有序开展,2023年起,全市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将进入常态制发阶段。

6月14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我市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的通告。截至目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受理建档立卡申请1.8万余份。

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具体申领方式如下:

申领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建档立卡与优待证申领工作同步推进。2023年起,全市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进入常态制发阶段。符合条件的新接收退役军人及新增“三属”等服务对象可在完成建档立卡的前提下,随时按程序申领优待证。

申领对象:

1. 符合条件的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2. 符合条件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申领地点:

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不在户籍地常住的服务对象,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截至目前,已在本市完成建档立卡的申请人,无需另行提出优待证申请、提交优待证申请材料;尚未完成建档立卡的申请人,可赴户籍地或常住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表格,同步提出办理申请、同步提交申请材料。

申领方式:

1. 现场申请。在集中办理期,申请人可按照我市建档立卡工作相关程序,赴户籍地或常住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表格,一并提出办理申请。在常态制发阶段,申请人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 网上申请。目前,辽宁省网上申请系统尚未开通,申请人暂无法采用该方式申请优待证。已完成建档立卡且户籍地或常住地已开通网上申请系统的申请人,可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https://fwpt.mva.gov.cn:9433/net-portal/login)在线提交优待证办理申请。

3. 入户办理。对年龄较大、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便到现场办理申请的服务对象,由本人及其家属联系就近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4. 集中办理。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如果较多,可由各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组织填写相关表格、收集所需材料后,与单位所在地的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联系,进行集中办理。

哪些人员不符合申领优待证条件?

1.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人员;

2.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人员;

3.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人员;

4.受过有期徒刑(不含缓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另外,受过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等刑事处罚的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办理意见,经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专班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后,确定是否发放优待证,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

总监制 / 王忠陆 监制 / 张旭勇 朱琳

记者 / 孙瑞 编辑 / 崔玺

责编 / 魏家鹏 制作 /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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