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考试院官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

时间:2023-02-19 04:44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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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怎么样?

1.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在哪里怎么走

你好,复楼上有一点说错了,河南省制教育考试院是有的,就是高招办与其它几个机构合并组成的,升格为副厅,由教育厅一个副厅兼,在原来的高招办办公。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地址:熊儿河路1号

最近公交:

熊耳河路民生西路站-公交车站

途径公交车:b18路

望采纳

2. 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网的考试公告

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

为切实做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根据《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 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2010]39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政法干警考试网,主要是发表各地政法干警招考信息与公告通知,及时解答考生对全国地方考试政策的疑问,根据考试大纲及时发布大纲解答和全真模拟试卷等,以力争给考生最好的帮助和服务的专业学习辅导网站。政法干警考试网直属省考试院, 关于政法干警的信息,可按照《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了解。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 政法人才为目标,按照“招录有序、公开公正、统考择优、定向培养、严格管理”的原则,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 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关于印发〈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08〕25号)、《关于为地方法院系统下达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中编发〔2008〕4号)和《关于为法院系统增加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豫编办〔2010〕184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法院工作人员工作。 通过公务员考试和 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至相关高校设立的试点班学习。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通过考试、体检和 考察合格被录取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国家还将对在校学习人员发给生活补助经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按入学时确 定的定向单位录用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公务员,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试点班办学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两个层次。其中: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基层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 人才。

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 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 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 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 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 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一)招录对象:中国人民 *** 、中国人民武 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现户籍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河南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含2008年和2009 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拿出专门计划用于招录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符合条件人员,即我省截止2010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以上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考核合 格的我省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因列入专门计划,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 下(1975年1月1日后至1991年12月31日前出生)。其中,退役士兵须是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其中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6、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 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8、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2008年来在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和 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其他情形的。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具体实施。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 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于提交报名申 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 通过之后至7月11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报名和笔试考务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请准备工商银行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 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 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0 年7月27日8:00至8月1日14:30期间自行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时如遇问题,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5、报考人员只能选 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各拟招录职位的人 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需相应核减拟招录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报考,原报考该职位者 可在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到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对一些“老、少、边、穷”和条件特别艰苦的地区,报名人数达不到招 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 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报名考务费。符合条件拟免缴报名考务费的人员,网上报名时注明情况,并于2010年7月8日至10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 免费用的手续。拟免缴报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号(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

8、 本次招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

(二)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 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其中,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通过教育部专门网站查询教育入学考试 大纲,也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各科目考试大纲。本次考试不指定 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相对集中。笔试采 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至8月1日 (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附件3)。

笔试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 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笔试成绩8月下旬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应征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加10分。凡报考试点班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学历 认证报告及退伍证送交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经审核后予以公示。(学历认证需要时间,需认证的考生请提前进行。)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录职位人数 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 按照相应职位,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退伍证、毕业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相应的服务 证书(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持省辖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工作证明,样式见附件7),分别由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 司法厅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确定并公布。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确认时,根据报名时留存的报考者 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件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应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 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 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7]2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 拟招录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考察、人民警察录用考核和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高校毕业生被考察对象在考察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五)录取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省公务员局确定拟录取人选。对于空缺职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会同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在全省政法各系统相同的培养层次和招录对象中,对参加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二次平均法”对面试成绩平衡后,根据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 序。在此基础上,从第一名考生开始,依次征求意见,在全部空缺职位中自选职位,直到录满后一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定向招录单位、招录职位代码、拟录取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工作单位,(退役士兵还须公示入伍、退役时间、退伍证号,大学生志愿 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公示参加项目名称、开始、结束时间、服务证书号、在村现任职务),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省公务员局将拟录取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由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入校后,由省直政法各部门按照本系统最终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优先考虑。

6、培养、管理与使用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 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入校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和笔迹鉴定,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 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执行。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 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 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 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本公告由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省委政法委 省委组织部 省编办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3.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大学报到,

并不需要拿准考证。

有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

就OK了。

4. 河南自考成绩怎么查询

考生都可以在自考办或者大学继续中心,或者上网络查当地的教育考试院查询(例如:四川,就查询四川教育考试院)自己的考试科目、时间,建议咨询当地自考办为准。

5. 如何查询河南省计算机二级成绩查询

河南省的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上查询,11月10号前后就能查了,在某些考点报名考试的考生,有的考点能提前知道成绩,然后考生就可以在他们报名的考点查询了。

6. 河南省教育考试网怎么登录

河南省教育考试网登录具体步骤如下:

1、网络搜索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点击进入。

2、进入网站后,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相应的系统或者平台,确定后点击相应的平台即可进行登陆。

3、点击登录后输入学籍号、身份证号码、姓名、密码即可登录到系统内部进行相应的操作。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的内容涵盖研究生招生、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自学考试、中专招生、高中毕业会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剑桥少儿英语考试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依托河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强大的新闻资源和媒体优势,努力提高时效性、扩大覆盖面、增强吸引力,更好地为招生考试服务,为考生服务,为大家提供一个紧密联系、交流沟通的网络平台。

7. 在教育部考试中心GRE报名网站上,为什么查考位的时候,在华中地区「河南」下面没有郑州市

同学你好,在NEEA-GRE报名官网的“考点列表”页面你可以发现,很遗憾,现在郑州已经没有考点了。截图如下:

虽然有点麻烦,换个环境考考也可以换换心情嘛~

无论如何,祝你好运!

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地址→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主管、河南招生报刊社主办,是发布招生考试信息的网络平台, 是社会了解招生考试、查询招生考试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实施阳光工程、开展招生考试宣传的重要方式。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从新闻报道到招考动态、从网上咨询到复习指导,为考生及社会提供全面、及时、权威的资讯。

扩展资料

河南省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联系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南省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联系方式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报名系统登录网址:http://www.heao.gov.cn/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报名系统登录网址:

一、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登录网址及入口

点击登录:

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简介和联系方式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是省政府负责普通和成人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办事机构,是省教育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省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

编制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省部属中专招生来源计划

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专升本及职业中专毕业生升入普通专科)、成人高校和省部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和新生录取工作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及全国其它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会考考务工作

承担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及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负责高校远程网上录取的管理和实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工作等

省招生办公室部门设置:

◆ 综合处

◆ 科技信息处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处

◆ 成人教育招生处

◆ 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 自学考试处

◆ 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 命题制卷处

(一)综合处

综合处协调省招办的重要事务工作;掌握招生考试的情况及工作动态;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及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接待、联络、财务、后勤、保卫、保密、档案、信访、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二)科技信息处

负责各类招生考试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采集、管理、分析、运用工作;负责各类招生工作的理论研究和调查分析;承担网上招生录取的技术服务、信息管理和计算机阅卷工作。

(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处

负责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招生和普通高校、科研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编制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实施高考科目改革;组织有关招生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及录取工作。

(四)成人教育招生处

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招生和省部署成人中专的招生管理工作,指导市属成人中专的招生工作;组织有关招生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工作。

(五)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负责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编制省部署普通中专的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省部属普通中专的报名、考试、录取管理工作,指导市属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参与制订高中阶段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

(六)自学考试处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拟定自学考试计划,指定主考学校,指导社会助学机构;组织自学考试的报名、命题、评卷、考绩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等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七)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负责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工作;负责硕士生推荐免试工作和博士生招生工作;指导和监督招生单位的命题和复试工作;负责在职硕士研究生的考试工作。

(八)命题制卷处

负责普通高考艺术类、专升本、对考生及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社会考试的命题及相关试卷监印工作。

省招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耳河路1号

邮政编码:450046

三、河南高考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需首先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然后点击首页网上服务大厅中的“网上志愿填报”,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和报名时使用的密码登录系统并填报志愿。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于6月25日开通。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把密码透露给他人,更不要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如忘记密码,可利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重置,无法重置的,普通类考生请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的招办重置,对口招生、专升本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可到就近市县招办重置。

2.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在规定的截止期前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网上填报志愿后,县(市、区)招办将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对口招生、专升本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网上保存后不再签字确认,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作为投档依据。

3. 选报志愿需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查阅《专业目录》说明及其中有关院校和专业情况,重点了解拟填报院校的各项信息,特别是高校的招生章程。章程中有学校招生说明、招生要求以及明确的录取规则。高校招生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统一公布,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站均有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链接,《专业目录》中也有相关的院校网址。

4.填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应注意:通过相应专项计划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均单独设立批次,原则上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高校专项计划纳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考生应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考生如同时符合三个专项计划的资格,志愿可以兼报。

5.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已取得相应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相应的高校志愿。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其取得资格的高校无论在哪一批次录取,选报该志愿必须填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内。

6.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其中本科一批和高职专科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本科二批可填报1-9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本科提前批(除艺术外)、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科提前批(除艺术外)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设4个高校平行志愿。艺术类志愿分本、专科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批次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艺术类各批各段分别划定专业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7. 由于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为解决同一高校专业间因学费标准差别较大等因素而产生的专业生源不均问题,提高考生填报志愿的针对性和投档的有效性,部分高校按学费标准将本校较高学费专业集中单列,排列在本校普通类专业之后;类似情况还有,少数高校将医护类专业、农林矿类等专业单独列出为一类,还有民族院校将限定考生民族的专业单独列出为一类。在同一高校志愿栏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专业,不能跨类选择专业,专业调剂在所报专业类内进行。如报考同一所院校普通类、较高收费类和民族限定和医护类等专业,应按不同院校志愿分别填报。

8. 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等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定向志愿栏中;本科提前批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填在第一院校志愿栏。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在志愿签字确认时同时递交定向西藏就业保证书。考生录取为定向生后,入学报到前应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县(市)招生的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9.在本科提前批志愿中,专设军队招飞志愿,参加军队招飞全面检测合格考生方可填报。军队招飞志愿先于其他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投档,未被录取该志愿的考生,继续参加本科提前批次其他志愿投档。体育、艺术、军队、公安、司法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专科提前批(含体育、艺术、定向培养士官、航海类、空中乘务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不同类别也不得兼报。

10.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可以选报一个招收预科班的高校。如果分专业方向,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预科班专业方向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11.填报征集志愿应注意:录取时对生源不足的学校,公开征集志愿。届时未被投档且满足成绩等条件要求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应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已被录取、预录取及阅档状态的考生不可填报。剩余计划量大的院校或专业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考生应进一步查阅拟报高校招生章程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专业情况和学费标准。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投档依据,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须重新填报。除了艺术类外,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档。 ;

河南高考报考网站

河南高考报考网站: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

省教育考试院通过普通高招考生服务平台只读邮件向考生发送电子成绩单、录取信息以及高招体检报告。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将向关注并绑定考生信息的考生一对一推送成绩和录取结果。

河南高考报考注意

1、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于6月26日开通。考生须首先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然后点击首页服务大厅中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和报名时的密码登录系统(开通动态密码的考生登录成功后还需输入动态密码)并填报志愿。

2、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把密码透露给他人,更不要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重置,考生如无法自行重置密码,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重置。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登录入口在哪里

河南教育考试院。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原名河南省招生办公室,2021年12月6日更为现名,是省政府负责普通和成人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办事机构,是省教育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机构具体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省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

编制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省部属中专招生来源计划。

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专升本及职业中专毕业生升入普通专科)、成人高校和省部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和新生录取工作。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及全国其它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会考考务工作。

承担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及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负责高校远程网上录取的管理和实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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