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招生网(福建工程学院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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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勘查技术与工程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网:

咨询电话:0591-83960008,83968150

投诉举报电话:0591-83965827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鳝溪 邮政编码:3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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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

学院简介

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896年清末著名闽绅林纾、末代帝师陈宝琛创办的“苍霞精舍”,解放前为享有盛誉的“福建高工”。

学校座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 4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200多亩,建筑面积44.6万平方米。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5个。设本科专业39个,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法学六大学科。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19500多人,继续教育学生5400多人。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969人,教授、副教授285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入选国家和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6人,省级高校教学名师5人。学校还聘请美国工程院院士林幼堃,两院院士沈志云,中国科学院院士孙钧、中国工程院院士阮雪榆、刘宝琛、陈一坚、陈清泉等8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为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加强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5个,国家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18门。近年来,学生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比赛,获得国家级奖 339个,省级(省级赛区)奖 468个。毕业生就业率名列福建省高校前列。

学校教学设施完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859万元,馆藏纸质图书总数107.95多万册,电子图书107.97万册。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工程研究中心)6个。校级教学实验中心16个,校内实训基地9个,校外实习基地160个。学校现有科研机构24个,福建省汽车电子与电驱动技术重点实验室、福建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先进制造技术分中心)、福建省模具技术开发基地、福建省模具技术研究中心、福建汽车关键零部件试验平台、福建省高校材料制备及成型技术重点实验室和福建省高校绿色节能环境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研究机构也设在本校。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扩大对外交流和合作,与英国、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台湾等境外相关大学进行合作交流。

问:贵校有哪些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今年是否有新增专业?

答: 2004年我校在福建省新建本科院校中率先启动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遴选了10个优势明显、与地方经济结合紧密的学科为校级重点建设学科。2007年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材料加工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等5个学科被批准为福建省新建本科院校重点建设学科。

我校现有本科专业39个,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法学六大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为土木工程专业;省级特色专业为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造价专业;校级特色专业为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造价、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法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今年我校新增的本科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实行文理兼招,招生计划90人.

参考一下福建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网站吧

福建工程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等法规、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巩固“阳光工程”成果,做好学校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保证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全称、地址及办学类型

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工程学院 (国标代码:10388)

第二条 学校(校区)地址:

旗山校区(校本部)办学地址为: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闽台合作项目(海峡工学院)办学地址为: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鳝溪校区(国脉信息学院)办学地址为:福州市晋安区鳝溪学园路;

铜盘校区(软件学院)办学地址为: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软件大道89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福建工程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海峡工学院)是由我校与台湾高校联合举办,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及台湾合作高校的结业证书。

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国脉信息学院)所有招生专业是由我校与福建国脉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举办,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福建工程学院铜盘校区(软件学院)所有招生专业是我校与福建宏天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合作举办,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第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工程学院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五条 福建工程学院普通高考本科招生计划(含各校区)均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面向福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海南、宁夏、甘肃、新疆、西藏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我省公办本科高校学费实行分类归档的通知》(闽价费〔2013〕176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工程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352号)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批文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若有调整,以政府批文为准)

1.普通专业为5040元/学年,重点学科专业为5460元/学年,具体专业名称详见各省份招生计划手册。

2.艺术学类专业:8640元/学年;

3.软件工程专业:普通本科四年制:1、2年级5040元/学年, 3、4年级13000元/学年。专升本(两年制):13000元/学年;

4.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普通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学类专业:18000元/学年;

学生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缴费后未入读的,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未满1个月的,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月,但不超过1个学期的,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学期的,不予清退;被开除学籍的,不予清退。

第三章 考生要求

第七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工科及工程类专业不录取肢体残疾考生。

第九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进行素描基础测试,对测试成绩达不到要求的,将综合考虑考生的志愿和学校各专业具体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第十条 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安排英语语种课堂教学。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文件规定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三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调配原则(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1)第一专业志愿优先调配;(2)其他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3)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综合考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类型、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情况择优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4)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5)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四条 艺术学类专业调配原则:

1.福建省:考生的普通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与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福建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资格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2.其他省份:考生的普通高考成绩与省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资格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五条 我校旗山校区(校本部)、闽台合作项目(海峡工学院)、鳝溪校区(国脉信息学院)和铜盘校区(软件学院)使用独立代码招生的省份,以及校本部、闽台合作项目和鳝溪校区的招生专业在同批次同代码招生的省份,根据录取专业调配原则将投档考生调配至相应专业,学生入学后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仅在专业所在的校区(即旗山校区校本部、鳝溪校区国脉信息学院、铜盘校区软件学院)内部申请转专业学习(闽台合作项目的学生仅在海峡工学院内部申请转专业学习),不能转入其他校区的学院(专业)学习。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预科期满转正时,按照学校关于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专业分流的有关规定,转入入学当年在同批次同科类招生的专业。

第十六条 为确保我校本科批招生计划全额、有效完成,确保新生报到率,我校本科批不录取调剂志愿(即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七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分数总和为录取总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第十九条 招生计划调整的原则是:学校按规定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某一专业未完成的计划数转给生源较多的专业使用,由我校提出计划调整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 监督措施和申诉办法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精神,严格执行招生工作“26个不得”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在学校纪委办·监审处的监督下进行,申诉电话:0591-22865068。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一条 为确保生源质量,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坚持经济援助、感恩励志、心理疏导和素质提升并重的资助育人理念,形成了以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助、贷、减、免、补”一体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绿色通道、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另外,学校还设有方庆明、民建—汉生、新长城、华民慈善、厦门航空、薪火工程、晨曦、中宇、泉安、海天、国脉慈善教育、宏天等多项社会奖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公布

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63181

通讯地址: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福建工程学院,邮政编码:350118

学校网址:

录取结果将在福建工程学院招生网页()公布。

第二十四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规定与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新规定相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的新规定为准。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工程学院

5月

福建工程学院有多少学生

包括各个校区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9748人,其中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4570人

福建工程学院专科录取分

2006年福建工程学院专科批各专业录取分数

批次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招生计划 录取分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专科提前批 可视化程序设计 理工 3 135 483 356 398.3

网络构建技术 理工 3 150 485 314 369.8

数据库管理 理工 3 135 491 315 370.4

软件技术(WEB应用开发方向) 理工 3 160 487 314 371.6

软件技术(嵌入式系统方向) 理工 3 135 474 314 373.1

图形图像制作 理工 3 135 478 314 366.6

网络系统安全 理工 3 150 483 314 376.5

合计 1000 491 314 374.9

高职高专批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理工 3 60 517 473 482

模具设计与制造 理工 3 60 518 471 483.3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工 3 60 507 458 473.2

应用电子技术 理工 3 60 509 458 472.7

建筑工程技术 理工 3 120 530 465 476.6

建筑设计技术 理工 3 80 530 473 486.6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理工 3 120 489 458 465.7

工程造价 理工 3 120 511 459 472.9

会计(建筑会计方向) 理工 3 40 486 458 469.5

会计(建筑会计方向) 文史 3 80 516 483 494.7

福建工程学院 2004 年本科批在福建省的招生人数为 1600 人,线上第一志愿生源率为 119.8% ;录取分数情况:理工类最高分 608 分,最低分 456 分,平均分 484.9 分;文史类最高分 555 分,最低分 485 分,平均分 503.4 分 。 2005 年在福建省的招生人数为 1995 人,线上第一志愿生源率为 152.4% ,录取分数情况:理工类最高分 548 分,最低分 476 分,平均分 494.7 分;文史类最高分 546 分,最低分 498 分,平均分 512.0 分。 2006 年我校计划招生 4800 人,其中本科 3000 人(含艺术美术类 160 人),专科 1800 人(含软件高职 1000 人)。 录取分数情况:理工类,最低分510 分;文史类最低分 530分。 2007 年我校共有本科招生专业 39 个(含专业方向)、专科招生专业 12 个,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3550 人 ( 含艺术美术类 130 人 ) ,高职大专生 1600 人 ( 含软件高职 1000 人 ) 。分省分专业录取情况详见:2004—2005年:

2006年本科:

专科 :

学校官方网站

学校招生网我是福建工程学院04级学生,如若有其他疑问,可以加我QQ:253691415,然后在QQ里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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