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加薪(部队 涨薪)

时间:2022-12-16 14:48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在很多人看来,职业化必然是与高薪制所挂钩的。如果说有认识上的不同,也无非是有的人简单地认为职业化与高薪制划等号,职业化推行之日即是敢在家里“横起”之时;而另一些人认为大方向肯定没错但须从长计议。甚至也

在很多人看来,职业化必然是与高薪制所挂钩的如果说有认识上的不同,也无非是有的人简单地认为职业化与高薪制划等号,职业化推行之日即是敢在家里“横起”之时;而另一些人认为大方向肯定没错但须从长计议。甚至也有少数人不关心职业化的其他内容,只关心什么时候拿高薪,拿多少。

这是改革初始阶段的必然思想反映,随着改革落地与职业化的真正开始推行自然会激浊扬清、尘埃落地。我们今天讨论这个问题,主要是从理论上论证职业化为什么要拿高薪,以及拿到一个什么水平才是既符合职业化建设要求也符合中国国情的,并同时提供给决策者、局中人以及旁观者来看。

从法理上看,军官职业化具有如下特征:不包含强制性义务的军事人力资本合约自由;和平时期的自由进入和退出;军事劳动投入与报偿的均衡;军官职业的相对稳定性;基于军队的特殊使命造成的各种权利或利益的损失必须得到等值补偿。

所以提到职业化军官的薪酬,首先必然提到补偿性原则。

#01

职业军官高薪制首先基于补偿性原则。

任何职业在其劳动价值上都应该得到尊重,军人职业也不例外。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军事劳动投入与报偿趋于平衡,才能稳定正在其中的从业者,也才能吸引更多的精英进入该领域工作。职业化必须考虑的公平性之一,就是军官的工资报酬和各项福利待遇应该与军人职业的高度风险性和危险性相吻合,军官因军人身份而不能享有的公民权利理应通过别的方式予以补偿。

军人职业的高度风险性与危险性无庸置疑,即使和平时期没有那么多仗要打,但在各种抢险救灾非战争军事行动中也首当其冲,这点多数国人并无异议,因为这是一个政治正确与否的问题。然而另一方面,军官因军人身份所不能享有的公民权利,却并不被所有国人知晓,或者说无意甚至是有选择性地漠视了,这也是为什么一提军人要涨工资,地方就有很多人跳出来说“军人工资已经够高了,谁不是早起晚归为国家工作”云云的重要认识现状。

这些因军人身份所不能享有的公民权利,首先是个人发展的权利,比如因从军所带来的知识结构与专业技能的相对固化,使其重新回到社会后由其当年高考时的智能优势转化为谋生劣势,二次就业存在相当大的职业风险。不要提军官现在可以转业安置,实行职业化后大多数退役军官将推向人才市场。

其次是享有个人幸福与家庭幸福的权利。军营的封闭性和纪律性使得军官丧失了很多自由,长期的两地分居也使其失去了正常人的天伦之乐。社会上有的人一说军人高工资就微词不断,但真要让他用牺牲个人自由与家庭幸福来挣这份钱又顾左右而言他双重标准背后是人的自私性与排它性。若要说到对下一代的成长所造成的牺牲,恐怕绝大多数人都不会轻易进入这个职业。

再次是失去了许多分享社会发展红利的机会。这些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如果军人能够身处城市而不是荒郊野外,如果他们每天有更多的时间和自由关注社会经济发展,也许很多人都有机会在住房、股票以及电商方面获得红利,但事实是封闭与纪律限制了他们的行动,想买房却没有时间精力盯紧房市,当然更主要的原因是前几年房价尚能承受的时候他们还被要求“军队要忍耐”,而炒股和电商是被严令禁止的。同为体制中人,公务员在这方面的限制就少多了。与社会大多数职业相比,军官财产增值的机会和可能性都比较小,收入渠道受限。

社会上的职业有那么多,总要有人去放弃灯红酒绿,为其他人守护幸福安宁,仰望星辰大海。军人包括其家庭牺牲自己的权利为其他人站岗放哨,自然就应当获得社会补偿,这是一个社会起码的契约精神与公平正义。

而即使是已经有了一些补偿性政策,比如各种军人免费、依法优先,以及针对军人的贷款、保险和家庭医疗保障,也是近几年才开始由口头落实到行动,并且在许多方面规定得相对死板,实际操作起来难度很大,比如军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现阶段根本无法与地方接轨,一些商贷一听是军人身份也采取了“敬”而远之的态度。口惠而实不至,操作难度大,归结起来很多官兵都认为还不如变成钱发到口袋里更为实在、更为可靠。

#02

职业军官高薪制同时离不开激励性原则。

但仅仅有了补偿性原则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补偿天生带着一种弱势意味,而军官职业化的目标之一是形成职业发展优势,实现职业吸引力。

军人职业风险高、强度大、管理严等职业特征,需要通过“在社会生活中享有特殊荣誉,享受优惠待遇”获得相应回馈。美国Rand公司的一份研究启示我们,军人工资增长10%,优秀青年入伍积极性提升40%。虽然说这两年国内一些发达地区“重奖鼓励参军”的做法值得商榷,但确实一定程度解决了“征兵难”的问题。

薪酬制度是军官职业化的保障。军官职业化讲究契约规则化,尊重军官的个人选择。在军官职业化条件下,挽留优秀的军官已经无法完全仰仗他们高尚的奉献情操,这不现实也没有可持续性。若想鼓励军官人才留在军队里,就要依靠科学合理的薪酬待遇。要求薪酬设计既要使军官的收入与付出相匹配,又要保证军官的薪酬水平相比于地方收入具有竞争力,要不低于地方具有相同教育背景和经验的人员。

所以为什么讲那些“军人跟工人农民比工资已经够高了,工人农民为国家做出那么多贡献他们何时抱怨过工资低”的说法纯粹是虾扯弹,因为他们既不懂得军事职业一定要形成收入竞争力才能吸引人才的道理,更不懂得军官职业起码要不产生比较劣势才能留住人的道理。因为比较的参照系不同,军官多数出身来源于正常高考和正规大学,进行职业对比的对象是“具有相同教育背景和经验的人员”,也即参照系是当年一同高考的同学、以及同为体制内的其他人员挣多少钱、发展得怎么样。

老实讲,特定于军官特别是年轻军官这个群体,他们与“具有相同教育背景和经验的人员”的对比结果,总体上占优势的并不多;反倒是士官这个群体,在部队持续增长工资之后收入有了较大提升,相较于“具有相同教育背景和经验的人员”,他们是具有比较优势和较高满意度的。这也是当下士官队伍相对军官队伍更为稳定的原因之一。当然,他们在其他方面的困难和需求一样多甚至更多。

这就是为什么职业化之后一定要实行军官高薪制,因为不如此就无法形成职业的比较优势,职业化之后会赋予军官一定条件下更多的选择自由,人是会用脚投票的。

我国近些年也更加关注提高军人的工资水平,近十年先后5次为军人增长工资、完善军人工资津贴结构,并提出了建立军人定期增资机制,基本形成了两年一小涨的格局,对于稳定军心、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起到了明显效果。但是我军工资福利制度也存在薪酬结构不合理、激励效益不明显等问题。

比如一是工作性津贴弹性小,不能体现军官专业、类别、岗位、工作经历以及地区的差异,比如大家诟病的边远艰苦和基层一线,与城市机关部队薪酬差距不大,同职级军官,无论职业风险、劳动性质、工作强度如何,其基本工资也相差不大。二是项目也比较少,地方体制内人员基本均有的加班费、通信费、车补等几乎没有,奖励工资不仅奖励标准模糊,与军官个人考评内容脱钩,不同考评结果等次之间金额差异不明显,且较之公务员的各种绩效和考核奖,数量上也完全不值一提。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军官只有具备足够的经济地位,占有足够的财富,才有能力调节局部资源配置,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我们要实现军事职业的吸引力,体现比较优势,就必须一从量上为职业军官提供高薪,这是外部影响;二从质上改革完善薪资结构,激励军官多干苦干,干出成绩,打破大锅饭。

以上种种论述,都表明高薪制正是军官职业化的应有之义与必然方向。但要真正说到落实,我国又有我国不一样的国情。

#03

职业军官高薪制的基础是国家经济总量。

首先,职业军官高薪制,这里的“高”是一个相对概念,而非绝对概念。它既取决于国家经济发展总量,也要参考社会其他职业的平均薪金水平。那些动辄拿解放军军官与美军军官比收入的,并没有考虑到两国经济发展总量的差异。

毋庸置疑,推行军官职业化必须依靠强大稳健的财力支持。军官职业化在军队建设中并非孤立存在,必须综合配套才能发挥最大效益。而不论是具备高军事素养的人才培养保留激励工作,抑或是蕴含高尖前沿科技的武器装备研发维护使用,均依赖雄厚的军事财力投入。

以俄军为例,俄军从1997开始启动军官职业化改革,至今已经历时23年,军官职业化改革成果也已经过格鲁吉亚战争、克里米亚冲突充分检验,但其几经波折的一项重要原因就是经费匮乏。俄国防部提出的1120亿卢布的第一阶段改革所需资金,但政府对此的承诺却是最多只能给予550亿卢布。

我们选取人均军费开支,即军费总额与军事人口的比值,作为军官职业化所需的财力条件的参考指标。一般来讲提高人均军费开支有三种实现路径:一是员额不变增加军费投入,二是固定军费投入压缩员额,三是增加军费投入和压缩员额并举。我们在裁军30万后事实已没有多少余地再压缩员额,因而可选的举措只有采取不断增加军费支出以拉高人均军费开支水平。

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近两年又进入一个“常态化”发展态势,财力投入也必须优先向教育、医疗和社保等民生工程倾斜。相信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期内,除非有战事或者特殊战略需要,国防预算应该难再出现跨越式的提升。所以结论是:那些认为职业化施行之日、便是自己“横起”之时的想法都是幼稚的、不现实的。但职业化带来的高薪制肯定是个趋势,未来一定是好的。如果一定要做个预测,判断应在2035年达到世界多数发达国家的军官薪金水平。

在此之前,军官薪金增长应该会采取一个“小步快跑”“定期增长”的原则,使之既抵消一部分物价增长因素,也慢慢形成与社会其他职业的比较优势。至于今年会不会继续增长,按照两年一涨的规律时间到了,判断增长概率比较大;但根据上面的推论,绝对数目(军衔制后必然会调整工资结构)应该仍然还是“鸡腿”而非“羊腿”规模,更何况今年还有疫情之影响。

#04

职业军官拿多少高薪也要考虑社会稳定与承受。

我们既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也是一个奉行积极防御战略的爱好和平的国家,所以军人会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但很难像实行先军政治的朝鲜以及单边主义的美国那样把军队和军官摆在一个太过突出的地位。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军人的价值在于牺牲奉献,军队的优良传统是官兵一致、艰苦奋斗。所以一直以来,宣扬的基调总是强调军官是军队的中坚、是带领官兵执行任务的领导骨干,却常常忽视其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和在家庭中的责任担当。社会群众受这种宣传的影响,也认为当兵就应该是尽义务、军人职业天生就应该牺牲,因此讲报酬提高薪是不对的、甚至是“变色”了。

给群众讲清楚军官职业化与高薪制之间的关系,以及讲清楚军官在特殊状态(比如战时) 下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性、所以必须在平时赋予其更多权利的道理,这是一件相当复杂并且长期的事情。而且还不能排除羡慕忌妒心理之一的选择性接受问题。当然,绝大多数群众还是能够理解的、支持的,但也不能不考虑有些群众的观感与反映,特别是确实仍有一些社会底层还处于温饱尚未解决的阶段,国家必须考虑到其中的稳定性与公平性。从这个角度来说,要想让一直强调牺牲奉献的军官们,职业化之后薪金一下子就高出社会平均水平一大块,是不大现实的。

而且从统计学意义上看,当前军官的薪金水平已经居于社会各职业平均薪金水平的较高位了。我们不跟垄断行业、新兴行业与新智行业去比,仅仅去跟国家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去比,也已经高出一截了。你不能只跟包邮区的公务员去比,要多看看中西部地区公务员平均三四千的工资水平,甚至在没有地方财政补充的国家部委,这跟军官一样都是吃国家财政的,他们的收入水平一般也没有同级军官高。有些人会拿绩效年终奖甚至灰色收入来说事,但它是有地区差异的,而且灰色收入已经被剥离得差不多了。只跟包邮区去比绝对收入,那不是一种客观理性。

未来职业军官实行高薪制,这里的“高”,是一种比较状态,注重于对军官薪酬公平性和竞争力的评估。需要把军官收入在全社会各职业中将其定位在较高收入职业,而不是“超高”到“横起”的程度。军官的“高”薪酬,其基本参照系应为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大型国有股份制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员工的标准。

从外军情况看,实行军官职业化制度的国家中,现役军官工资至少为同级国家公务人员的1.2倍。美军官工资高于地方50%,退役后月退役金相当于原职工资30%;俄军军官工资为同级国家公务人员的2倍,月退役金相当于原职工资的50%。

我们现在军官工资是为同级国家公务人员的多少呢?从账面上看,单论工资这个1.2倍的优势是有的,然而众所周知,地方公务人员的收入不只包括工资。因此我们要形成并持续保持这种比较优势,除了增长基本工资部分,一个方向是改革调整工资结构,丰富内容,从补偿性和激励性两个方面来提高军官职业的社会比较优势。

#05

职业军官高薪制的未来发展方向。

“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军官职业化制度的设计必须关照军人对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合理要求,应充分体现对于军事职业高危特性的价值补偿,使军官在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有可能受到的生命威胁、有可能做出的生命牺牲,在平时得到适当的、合理的物质利益增量回报。

军官职业化的基本要求就是吸引优秀军官志愿长期服役。必须看到,当前军人工资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指数变化还不够同步,与不断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还不相适应,与地方公务员等同类人员在薪酬上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总收入与“含金量”均没有达到设计中的形成比较优势。

为此,必须首先在国家综合衡量的大盘子内,进一步提高社会对军事职业尊崇度的认知,为军人职业化之后实行相对高薪制奠定认识基础。其次是通过立法,把现役军人工资定期增长制度确定下来,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也包括军人退役之后的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制度,都应当增强法治刚性。军官高薪必须以立法的形式进行保障,突出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军官薪酬的变动也要有法律依据,以确保军官收入始终处于与社会发展进步相一致的高薪水平。

在军队内部,主要是克服平均主义的高薪模式。以军衔为依据的高薪制能够合理拉开军官收入差距,保持军官队伍的竞争活力。而完全的军衔评价标准,又会造成相同军衔薪酬待遇的平均主义,无法反映不同岗位的特殊情况。因此,要增强实现军官高薪标准方案的灵活性,根据技术和专业的不同制定有差异的薪酬分配。

未来的改革方向应当如此:

一要调整薪酬结构。在执行军衔工资主导的同时,优化军官收入构成的结构,丰富军官职业津贴补贴的种类,提高津贴补贴的标准,构建体现岗位、地域、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和任务风险等差异的军官津贴补贴体系,完善津贴补贴类别(增设人才津贴、参训津贴、任务津贴、搬迁补贴等特殊津贴),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健全增资机制,动态匹配军事劳动的价值。

二要体现政策倾斜。立足当前薪酬结构,将劳动绩效、辛苦程度、岗位责任等纳入,坚持向作战部队、一线基层、高风险岗位倾斜的导向,形成以基本工资为基础,津贴、补贴和补助为补充的薪金体系。发挥倾斜性津贴补贴的价值补偿、心理补偿和改善生活的功能,激发动力。

三要完善福利体系。在现有福利政策基础上根据社会发展和军官家庭特殊需要,本着保障社会化、实施货币化、增加公平性、缩小职务等级差距的原则,健全福利内容,提高福利质量,如适当增加休假种类(训练假、离职假等),建立军官军属荣誉金和定期带家属疗养制度,以及尽快实现住房公积金的社会接轨等。

四要建立社会化保障。根据“国家兵国家养”的社会保障理念,建立起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接轨的融合式保障体系。可考虑将军人住房保障、伤残抚恤等交由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增设特殊保险(伤亡保险、特殊任务)等项目。

总之就是坚持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相补充,增强军官职业吸引力与职业稳定性。当然,作为军官也要正确看待高薪这个问题,切不可掉进钱眼里面,因为军事职业本身就不是一个发财职业,为国家人民尽忠职守、不惜牺牲一切,正是军官职业素养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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