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焦作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7-07-28 16:47来源:未知 考试资料网
关于开展2017年度焦作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焦作市委关于印发2015-2017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焦发〔2015〕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现

关于开展2017年度焦作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焦作市委关于印发2015-2017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焦发〔2015〕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对象为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自愿参加。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史国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科学发展能力、国情省情市情、焦作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当代科学技术新知识、电子商务技术与应用、专业技术人员养生与保健等方面的内容。

    三、培训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采取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由人社部门根据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进行调训。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市人社局负责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培训教学由市行政学院(市委党校)承担,为保证培训效果,实行集中管理,封闭教学。

    四、培训规模

    2017年全市调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00人。共分4期进行,具体班次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培训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时间为一周。完成学习任务的,可作为当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学时。

    2017年共举办4期培训班,每期培训班培训时间为:

    第一期:7月10日—7月14日,7月10日上午10:00前报到;

    第二期:7月17日—7月21日,7月17日上午10:00前报到;

    第三期:7月24日—7月28日,7月24日上午10:00前报到;

    第四期:7月31日—8月4日,7月31日上午10:00前报到。

    报到地点:市行政学院综合办公楼二楼财务室,交费后到综合办公楼一楼函授部报到注册。

    各县(市)人社部门及市直相关单位于7月5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各期《参训人员名单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市行政学院函授部:jz8379035@126.com,联系电话:8379035。《学员入学登记表》(附件3)由学员本人报到时上交(同时再交2张1吋免冠照片)。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培训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承担。市行政学院培训班学员培训费每人500元。单位可以按参训人数转账支付培训费,收款人:焦作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41001510515050002765,开户行:建行焦作解放路支行,转款时请备注:焦作市委党校培训费。培训费发票由学员报到时持汇款凭证复印件领取;也可在报到时交现金并领取发票。

    七、培训要求

    1、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是国家人才培训计划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对企事业单位实施继续教育应当履行的职责、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享有的权利及应当履行的义务均有明确的规定,各单位要对此高度重视,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列入议事日程,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的时间,并按规定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和其他条件。

    2、统筹安排。人社部门要统筹考虑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与结构,合理分解各单位参训人数。各单位在抽调人员参训时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既要保证参训人员数量及时间,又不能因此耽误工作。培训机构要合理安排班次,科学制定教学计划,严格教学管理。培训内容既要有最新研究成果,又要结合工作实际,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3、加强考核。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培训情况的监督,将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参加培训的情况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晋升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申请各类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培训班实行严格的考勤管理制度,学员学习和表现情况结业时反馈给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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