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起国家为了防治大气污染的问题出台一些列政策,目的是在整治各地方雾霾等大气污染问题。煤改气,煤改电等煤改清洁能源补助也是年年上涨,大力鼓励各地方企业加快煤改速度,还给人们一个蓝天白云。同时,国家能源局与京津冀三省市、两桶油分别签订《“煤改气”用气保供协议》》,进一步落实大气防治污染计划。那么京津地区的清洁能源改造的优惠政策及补助都是什么呢? 京津地区的清洁能源改造的优惠政策及补助 北京地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的优惠政策及补助 为鼓励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北京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提高了补助标准。2002年制定的《北京市锅炉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 蒸吨补助5.5万元、20蒸吨以上的补助10万元,在此基础上,2014年进一步加大了力度,将郊区县燃煤锅炉补助标准统一增加到每蒸吨13万元。另一方 面,市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调整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的通知》(京发改〔2014〕1576号),扩大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固 定资产支持范围,对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按照原规模改造工程建设投资30%比例安排补助资金。这些政策措施,有力推进了燃煤锅炉“煤改气”任务的落实。 天津地区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的优惠政策及补助 为加快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依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京津冀及 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13〕104号),结合天津市实际,制定《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实施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 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鼓励使用原装生产双燃料出租汽车。配合国家开展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的研究。大力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实施 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到2017年底,投入运营6000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其中纯电动公交车2000辆),配套建设16座充换电站,每年新增的公 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的比例达到60%。到2015年底,投入运营1000辆清洁能源长途班线客车和通勤客车。在农村地区积极推广农用电动车。 京津地区的清洁能源改造的优惠政策及补助 京津地区的清洁能源改造的优惠政策及补助 在当前绿色出行的大背景下,由一线大城市牵头推行防治大气污染的政策是各个地方环保的前进方向,相信不久的将来,每个地方一定是青山绿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