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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计划生育条例(四川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据四川省财政厅官网消息,2022年7月1日起,四川省将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90元。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90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

来源: 四川发布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