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时间:2017-09-19 11:5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关于劳动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劳动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存在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条款的,劳动合同全部无效 B.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须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C.用人单位投资人发生变更,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D.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在先的时间为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 【答案】C 【解析】选项A,用人单位免除自身责任的,属于部分无效。选项B,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新单位继承原合同。选项D,签章时间不一致的,以在后的时间为生效时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