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的小明在学校捡到一部价值2000元的智能手机,拿回家自用。小
时间:2020-10-27 16: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11岁的小明在学校捡到一部价值2000元的智能手机,拿回家自用。小明的行为 11岁的小明在学校捡到一部价值2000元的智能手机,拿回家自用。小明的行为( ) A、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B、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C、属于行政违去行为 D、没有违反相关法律 【答案】B 【解析】捡到东西应该归还,而且涉及到财产问题,小明行为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