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
时间:2016-02-17 16:3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 【原题】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需征收增值税。( ) 对 错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依据:2016年教材第四章第166页。 (责任编辑:admin) |